广东电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员工廉洁行为规范
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电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员工从业行为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增强服务意识,严肃廉洁纪律,树立企业良好形象,特制定本行为规范:
1、遵章守纪,依法依规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;
2、增强服务意识,与供应商在业务交往过程中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配合,切实做到“一站妥”,不刁难、不推诿、不扯皮;
3、严守保密纪律,在招标采购、质量检测等业务工作中不泄露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涉密信息;
4、自觉遵守廉洁纪律,不接受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馈赠的礼物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;不参加可能影响任何招投标公正的宴请、旅游以及其它消费娱乐活动;
5、严禁利用职权、职务为配偶、子女、以及其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;自觉遵守回避制度,当直系亲属参与广东电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招投标活动时,应主动提出回避参与相关招投标活动;
6、不奢侈浪费,不假公济私,不以工作名义报销规定以外的有关费用;
7、严禁向基层、供应商索要回扣、财物等行为;
8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,切实做到诚实守信,清白做人、干净干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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